企業LOGO
企業LOGO
  • |首頁|
  • |產品服務| 
    • 軟體服務
    • 硬體設備
    • 維保合約
  • |客戶專區| 
    • 合作客戶
    • 常見問題
  • |最新消息| 
    • 社群新聞
    • 運輸新聞
  • |AI辨識| 
    • 智慧場域
    • 智慧地磅
    • 智慧倉儲
    • 智慧車牌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奇雲國際
  • 隱私權聲明
  • …  
    • |首頁|
    • |產品服務| 
      • 軟體服務
      • 硬體設備
      • 維保合約
    • |客戶專區| 
      • 合作客戶
      • 常見問題
    • |最新消息| 
      • 社群新聞
      • 運輸新聞
    • |AI辨識| 
      • 智慧場域
      • 智慧地磅
      • 智慧倉儲
      • 智慧車牌
    • 聯絡我們
    • 奇雲國際
    • 隱私權聲明
    車隊登入
    企業LOGO
    企業LOGO
    • |首頁|
    • |產品服務| 
      • 軟體服務
      • 硬體設備
      • 維保合約
    • |客戶專區| 
      • 合作客戶
      • 常見問題
    • |最新消息| 
      • 社群新聞
      • 運輸新聞
    • |AI辨識| 
      • 智慧場域
      • 智慧地磅
      • 智慧倉儲
      • 智慧車牌
    • 聯絡我們
    • 奇雲國際
    • 隱私權聲明
    • …  
      • |首頁|
      • |產品服務| 
        • 軟體服務
        • 硬體設備
        • 維保合約
      • |客戶專區| 
        • 合作客戶
        • 常見問題
      • |最新消息| 
        • 社群新聞
        • 運輸新聞
      • |AI辨識| 
        • 智慧場域
        • 智慧地磅
        • 智慧倉儲
        • 智慧車牌
      • 聯絡我們
      • 奇雲國際
      • 隱私權聲明
      車隊登入
      企業LOGO

      【法規即時通】

      就在10/1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中的第29條更新囉!

      · 法規即時通

      【法規即時通】

      就在10/1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中的第29條更新囉!

      違規下列項目者,罰鍰上限從九千上修至一萬八千元

      各位裝載貨物的司機們要記得確認各式項目符合法規標準,以免吃到紅單得不償失喔!

      法規原文如下:

      汽車裝載時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,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:

      一、裝載貨物超過規定之長度、寬度、高度。

      二、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、超長、超寬、超高,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,或未懸掛危險標識。

      三、裝載危險物品,未請領臨時通行證、未依規定懸掛或黏貼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、罐槽車之罐槽體未檢驗合格、運送人員未經專業訓練合格或不遵守有關安全之規定。

      四、貨車或聯結汽車之裝載,不依規定。

      五、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,不依規定。

      六、大貨車裝載貨櫃超出車身之外,或未依規定裝置聯鎖設備。

      七、未經核准,附掛拖車行駛。

      汽車裝載,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者,並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。

     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,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時,除依第一項處汽車駕駛人罰鍰及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記點外;汽車所有人仍應依前項規定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。

     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情形,因而致人受傷者,吊扣駕駛執照一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      #貨車法規 #貨車 #聯結車 #子車 #富立提 #預防勝於治療

      上一篇
      下一篇
      成為金牌安全物流,只要做對一件事
       返回網站
      所有文章
      ×

      快要完成了!

      我們剛剛發給你了一封電郵。 請點擊電郵中的鏈接確認你的訂閱。

      好的